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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有害食品罪量刑标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量刑)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中销售有害食品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刑法中协助组织卖淫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

的行为人协助组织卖淫,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既遂的,一般犯罪情节的,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罪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很多人。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是指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行为的。

这里所规定的“招募”,是指协助组织卖淫者招雇、征招、招聘、募集人员,但本身并不参与组织卖淫活动的行为;

“运送”,是指为组织卖淫者通过提供交通工具接送、输送所招募的人员的行为。

为组织卖淫者招募、运送人员,在有的情况下,招募、运送者可能只拿到几百元、上千元的所谓“人头费”、“介绍费”,但正是这些招募、运送行为,为卖淫场所输送了大量的卖淫人员,使这种非法活动得以发展延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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