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3、向乡建办提出申请;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5、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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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产证如何办理手续
农村房产证办理手续如下:
(一)、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首先村民在建筑房屋前应先向村集体组织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国土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然后向当地镇(街道)规划建设办申请房屋建设的报批手续,才能进行施工建设。房屋建成后村民应当向规划建设办申请房屋竣工验收,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明。
(二)、向当地房管所提出申请
经过规划建设办批准建设及验收合格的房屋,村民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应当向当地房管所提出申请,并提交土地使用证、报建验收证明、房屋面积测绘报告等资料。房管部门在受理农村村民要求办房产证的申请后。将会检查相关资料,并将申请登记的事项在村集体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有异议不成立的,将给予登记发证。
(三)、申请条件: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四)、提供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建房申请。
五、农村房产证办理具体流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34条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产证如何加名字?
房产证上加名字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是婚前加名,那么一般是按赠与或买卖方式依据双方申请办理。
2、若是通过赠与加名,需要夫妻双方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一半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到中心办理加名手续。
3、若是通过买卖加名,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4、如果是婚后加名,那么这种情况属于变更登记,具体参考当地政策,一般需要市民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免征契税、个税和营业税,仅收取房屋登记费和印花税等。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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