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诉讼审理期间,父母都不要孩子的,法院会先先行裁定一方抚养孩子;2、离婚诉讼审理阶段,法院将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抚养人。
夫妻离婚都不要孩子怎么办
父母离婚时双方都不要孩子的,法院将会按以下处理:
1、离婚诉讼审理期间,父母都不要孩子的,法院会先先行裁定一方抚养孩子;
2、离婚诉讼审理阶段,法院将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抚养人。
并且,法院会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判断:
(1)双方的基本条件,比如个人收入;
(2)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
(3)孩子的生活环境;
(4)八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意见。
实际中,还有将孩子交由其爷爷奶奶抚养的,但父母都要尽抚养义务,交付法定的抚养费。
如果孩子父母未支付抚养费的,或者支付的抚养费不够的,爷爷奶奶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双方尽快支付足额的抚养费。
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是强制性的,如果父母对孩子不管不问,很可能构成遗弃,甚至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法典中债务是否优先于子女抚养费
抚养费是生活必须费用,优先于债务受偿。就算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法院也要给被执行人留下必须的生活费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抚养纠纷,法院优先考虑判给一方的情形有哪些
抚养纠纷,法院优先考虑判给一方的情形包括: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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