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的申购程序包括,首先发布销售的公告,符合公告条件的申购人提出申购,并且填写申请表,然后确定选房的顺序,确定好选房的顺序之后联网进行审核,接着处理相关的异议,最后进行配售的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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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申购程序是什么?
第一步:发布公告。
开发建设单位取得建设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完成房源筹集后制定销售方案并提出销售申请,经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或相应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发布销售公告。
第二步:提出申购。
符合条件的申购人,可在申购期间按要求填写《购房申请表》、《承诺书》等材料提出购房申请,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婚姻、学历学位、住房、社保交纳等情况。
第三步:确定选房顺序。
按随机抽签方式,首先对优先申购对象抽签确定选房顺序,再对普通申购对象抽签确定选房顺序。
第四步:联网审核。
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或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税务、民政、教育等部门对中签申购人申购资料进行联网审核。
第五步:异议处理。
申购人对优先资格或申购资格未通过的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规定向相应的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异议处理结束后,审核通过的中签结果应向社会公布。
第六步:配售签约。
有效中签申购人按次序选定所购住房并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与代持管理机构签订《共有产权住房共有协议》。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或各区政府应制定申购配售操作指引,配售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般共有产权房可以继承吗
共有产权房属于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一类,根据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理解,共有产权住房的个人份额是可以继承的。
如果子女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的资格,那么继承的便是共有产权房的使用权和部分产权。如果子女不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的资格,那么就需要在继承之后,退出共有产权住房,具体方法是将房屋售出,获取属于个人部分的产权份额,剩余部分由政府所得。
售出方法和后果会使共有产权房屋的性质面临着变和不变两种后果:房屋的交易必须满足五年的时间才能上市交易,如果该次交易的购买者是普通购房者的话,那么房屋的属性便会由共有产权房变为商品房,交易之初,还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该次交易的购买者是政府的话,那么政府可以将收回的房屋继续按照共有产权房的性质进行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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