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未羁押人员判刑一般多久执行,刑事判决执行主体是谁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未羁押人员判刑一般多久执行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院做出了刑事判决之后,一般是在刑事判决书生效之后的10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给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之后就会开始执行判决书中的裁决。但是死刑的执行有核准,验明正身等环节,一般没有特殊安排时可在最高院核准通知下达后十日内执行。也就是说,刑事判决书下来之后,要执行必须等其生效,上诉期经过当事人没有上诉的,判决书才会生效,然后再由法院将判决时在十日内交给有关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执行的依据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第二百六十四条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监视居住期间被治安拘留的该怎么处理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相关规定或者是作出违法的事情,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先行拘留。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六种条件:
一是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是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是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是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是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是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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