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批准下发居留证,之后公安机关携带证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的执行,并需要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审理。如果没有发现犯罪行为或者审理结束的,需要及时的将当事人释放处理。
办理刑事拘留程序是怎样的?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拘留的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超过三十七天的很有可能会被逮捕处理。
逮捕拘留最长时间是多少天?
最长时间是不会超过三十七天的。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一般情况下应当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1~3+7=8~10天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