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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国家政权罪需要什么样的罪名?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处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政权和社会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制度的行为。所谓造谣,是指为了达到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制度的目的而无中生有。捏造虚假事实,迷惑群众;

所谓诽谤,是指为了达到颠覆政权、推翻社会制度的目的,而散布有损于国家政权和社会制度的言论,以损害国家政权的形象。行为人只要具有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制度的行为,不管其所煽动的对象是否相信或接受其所煽动的内容,也不管其是否去实行所煽动的有关颠覆活动,均不影响犯罪的构成。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条将犯罪主体分别规定为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的、积极参加的和其他参加的。实施颠覆政府行为的都可以成为本罪主体,但主要是那些在中央和地方窃据党、政、军重要职位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野心家、阴谋家。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具有颠覆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制度的恶意。

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

是国家信息网络的安全。客观要件客观方面:

表现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要件犯罪主体:

一般主体。主观要件主观方面:

故意,行为人是否为营利的目的提供程序、工具不影响犯罪的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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