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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合法吗(租房合同未到期承租方违约怎么办)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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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承租人实际未履行违约责任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未履行(以出租方为例),解除协议的违约责任如下: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

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

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租房遇到拆迁,只补偿承租人搬迁费,这合法吗

租房遇到拆迁只补偿搬迁费是不是合法,要依据承租房屋的类型而定,如果是商铺等经营性房屋的,还应该补偿停产企业损失,这时就不合法。如果租赁居住房屋的,只补偿搬迁费是合法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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