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的效力都是一样的,都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对于两者是针对于不同的案件来进行执行的;但对于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那么是可以在在向人民法院进行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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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的效力是一样的吗?
仲裁庭的裁决书与法院的判决书一样都有法律效力。r《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七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工伤待遇有争议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有劳动争议一审案件,均由基层法院管辖。而在地域管辖方面,按照上款规定,适用的是民事诉讼中合同类案件管辖的规则,因此,该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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