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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的破产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第三人撤销之诉破产是由作出判决的法院来管辖;在进行起诉时就需要先提交起诉状,再者就是起诉时需要提交的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还需要在诉讼时效之内提起,法院才会受理自己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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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撤销之诉破产是由哪个法院管辖?

应由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管辖。理由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第三人撤销之诉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由此可知第三人撤销之诉系专属管辖,而该案虽然是破产衍生诉讼中的第三人撤销之诉,但其本质上仍是第三人撤销之诉,理应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规定,由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管辖。

次承租人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次承租人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时效为六个月。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非因自身原因没有参加到他人之间的审判程序,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判决对其不利部分予以撤销的请求。

为避免对法律关系造成长期的不稳定,维持裁判的公信力,法律对第三人提起撤销诉讼做了必要的限制。案外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生效裁判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这里的“六个月”应理解为除斥期间。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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