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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长期不结案的后果(房产法定继承有关规定)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房产法定继承是否有时效性,去世后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房产法定继承是否有时效性

房产法定继承没有时效性。只要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不管经过多长时间都可以继承。所谓时效,应当是指诉讼时效,即继承人之间对房产继承有纠纷,需要到法院起诉解决时,有诉讼时效问题。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益被侵害时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财产继承权的协议可取消吗

继承人签订的继承权协议,如果出现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损害其他继承人可否少分遗产

损害其他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人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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