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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证人一定要出庭作证吗?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按照我国的规定,对于民事案件,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因此,民事案件中,一般情况下证人都是需要出庭作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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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证人是否必须出庭作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个人认为,具体个案中需根据证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另外,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公司法定代表人能否作证人?

法定代表人可以做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3条规定:“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专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属证人。”由此可见,只要了解案情,并且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与待证事实相适应,且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就可以作为证人予以作证。

刑事诉讼法拘传证人可以吗?

对证人不可以拘传

拘传,实质是一种强制措施,是侵犯人身自由的行为,司法机关不应该无犯罪嫌疑的人使用。而证人作证只是协助司法接管破案的,实质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证人不是犯罪嫌疑人,不能使用拘传。

这点,在《刑事诉讼法》中已经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了,拘传的对象仅限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因此,司法机关不可以拘传证人,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那如果确有证人,但不愿出庭证人,怎么办?

其实,《刑事诉讼法》中也已经对这种情况作了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换句话讲,经法院通知,证人无正当理由不愿意出庭,法院就可以强制其到庭,接受询问。尽管这实质和拘传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强制证人到庭的,只能是法院,且只能强制其到庭,而不是其它地方。所以证人也无需太过担心其他事情,积极配合作证,实话实说就可以了。

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由法院予以训诫,情况严重的,还会被法院处于十日以下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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