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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检报告出来后哪个部门取证,尸检报告是属于哪个部门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出具尸检报告的是当地的司法鉴定部门,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检查的需要来向鉴定部门申请尸检,如果涉及到刑事犯罪中造成的死亡情况,那么该尸检报告还需要作为证据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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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尸检报告的是哪个部门?

尸检由当地的尸检机构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有相应能力)所有的死亡医学证明书都应当由医师填写,凡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这里的司法部门应当是指公安机关,我们通常所说的司法机关仅指行驶检察和审判权力的法检机关,所以此处的司法机关换为公安机关更为妥当。其中《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对于这里的死亡证明应作广义理解,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赃款赃物追缴刑法条文的规定是怎样的?

1、赃款赃物追缴《刑法》条文的规定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2、赃款赃物的主要特征:

(1)具有证据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属性

赃款赃物与案件真实情况的发生、发展有着客观内在的联系,因而对案件具有证据价值,赃款赃物也具有民法上物的特征即人们能够支配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民法上的物基本上也可以成为赃物,其特征没有因为诉讼而发生改变。

(2)赃款赃物必须是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

它既不同于作案工具,也不是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更不是违禁品。在实践中,认定赃款赃物时必须将其范围严格限定在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之内,不得与行为人其他财产相混淆。行为人的个人财产可以是罚款、罚金、没收财产等行政和刑事处罚措施的标的,但决不能够成为追缴的对象。

刑法中对脱逃罪规定是什么?

1、刑法中对脱逃罪规定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本罪主要特征:

(1)犯罪主体是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正在服刑的罪犯以及被依法逮捕、关押的未决犯。

(2)侵犯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的管理秩序。

(3)主观上出于故意。

(4)客观上表现为从监禁场所脱逃,或在押解途中脱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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