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要求作证的情况,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掌握的证据来出庭作证的,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证人是有义务出庭作证的,但如果存在不能出庭的情况,是可以申请法院提交书面证言来认定的。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别人求我作证人怎么办?
别人要求作证的,当事人是有义务作证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有义务出庭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⑴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⑵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⑶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⑷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⑸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证人出庭作证的概念是什么?
证人是指知晓案件事实并应当事人的要求和法院的传唤到法庭作证的人。《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包括单位和个人。由于证人具有不可代替性,故证人不存在回避问题,所有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依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证人出庭作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证人作证是通过言词进行的。证人出庭作证在证据归类当中属于“证人证言”,它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通过言词证明的;第二,证人出庭作证是应当事人要求或者人民法院传唤实现的;第三,证人出庭作证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所应履行的法定义务。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