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院起诉以后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时间肯定是要重新计算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是受理以后的两个月内进行宣判的,这两个月是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以后开始计算的,一般的刑事案件最迟不超过三个月就会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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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起诉后羁押期间重新计算吗?
检察院起诉后羁押期间是要重新计算的,刑事案件每进入到一个新的环节,羁押时间都会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规定
依据《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该规定当然适用于不当得利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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