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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邓凯文 律师
邓凯文 律师

四川烨律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事, 刑事案件, 建筑工程,

在当今的职场环境中,劳动合同对于保障员工权益和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有些企业却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种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多少呢?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相信您也对此充满好奇,那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一、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如,员工工作了 6 个月,每月工资 5000 元,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赔偿金额为 5000×5 = 25000 元。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赔偿期限最长不超过 11 个月。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如果员工发现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以免超过仲裁时效。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当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比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通过这些证据,劳动者可以在维护自己权益时提供有力的支持。

总之,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一种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用工行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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