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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有什么形式

吴晓燕 律师
吴晓燕 律师

四川泽珲律师事务所

擅长:综合咨询, 刑事案件, 合同纠纷,

国家赔偿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是一个相对陌生但又十分重要的概念。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时,国家赔偿就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救济方式。那么国家赔偿究竟有哪些形式呢?让我们一起来深入了解。

国家赔偿有什么形式

一、国家赔偿的形式

国家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 支付赔偿金。这是最常见的国家赔偿方式。赔偿金按照受害人所遭受的直接损失计算,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例如,因错误拘留导致公民失去工作收入,这部分损失会通过赔偿金予以补偿。

2. 返还财产。如果国家机关违法没收、扣押或者冻结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3. 恢复原状。比如国家机关损坏了公民的房屋,应负责修复,使其恢复到损害发生前的状态。

4.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当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给受害人的名誉权、荣誉权造成损害时,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对人身权造成损害的情况。

二、国家赔偿的申请程序

要获得国家赔偿,需要遵循一定的申请程序:

1. 首先,赔偿请求人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赔偿义务机关是指作出侵权行为的国家机关。

2. 然后,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3. 如果赔偿义务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决定不服,可以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4. 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还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三、国家赔偿的范围和条件

国家赔偿不是无条件的,它有一定的范围和条件:

1. 范围方面,主要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行政赔偿针对的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的违法行为;刑事赔偿则针对的是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的违法行为。

2. 条件方面,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同时,损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已经发生的。

总之,国家赔偿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了解国家赔偿的形式、申请程序、范围和条件,有助于我们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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