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有共同的抚养义务,在《民法典》中已经规定得非常清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各项权利完全是平等的,如果另一方没有直接抚养孩子,就应该承担起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标准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等因素确定。
非婚生子女应当由谁来抚养?
非婚生子女应当由父母双方共同抚养,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民法典中子女要用钱能否追加对方抚养费
离婚时签署或判决了抚养费的,之后子女若因教育,医疗电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增加用钱的,可以提出增加抚养费的合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中监护人怠于行使监护权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怠于行使监护权的情况下,有关的个人或者组织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以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
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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