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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是指不记入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账目,以逃避国家金融监管,至于是否记入法定账目以外设立的账目不影响该罪成立。“非法拆借、发放贷款”,是指将没有入账的资金挪借给其他单位,或者将没有入账的资金作为贷款发放其他单位或个人。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武装暴乱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权利。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四条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权利。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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