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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妻子和丈夫离婚怎么办

曹玉玲 律师
曹玉玲 律师

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在北京这座繁华的大都市里,婚姻的分分合合是一个常见却又令人揪心的话题。当妻子和丈夫决定走向离婚这一步,其中涉及的种种问题和复杂的流程,往往让当事人感到迷茫和困惑。别担心,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深入探讨这个问题,为您理清思路,找到方向。

北京妻子和丈夫离婚怎么办

一、北京妻子和丈夫离婚怎么办

在北京,如果妻子和丈夫决定离婚,首先要考虑的是离婚的方式。一般来说,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

协议离婚相对较为平和,夫妻双方需要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离婚协议书。然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申请离婚登记后有 30 天的冷静期,冷静期满后 30 天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项达成协议,或者一方不愿意离婚,那么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在诉讼离婚中,当事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

此外,在北京离婚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夫妻一方是军人,那么离婚需要符合特定的条件和程序。

二、北京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一个关键问题。在北京,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遵循平等分割的原则。但对于一些特殊财产,如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存款、股票、基金等金融资产,需要进行清查和评估,按照实际价值进行分割。

同时,如果夫妻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三、北京离婚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是离婚案件中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在北京,法院通常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意愿、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如果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等情况,子女可以随父亲生活。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如果父母双方均要求抚养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总之,在北京妻子和丈夫离婚是一个复杂而严肃的问题,需要夫妻双方谨慎对待。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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