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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需要材料有哪些(律师会见需要准备些什么手续)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1、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3、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函);4、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律师会见需要材料有哪些

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律师如果要会见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关的手续:

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形我们称之为绝对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

(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适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2、罪名条件,必须是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轻微犯罪的犯罪,并且是依法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处罚的犯罪。

3、主观条件,是行为人有悔罪表现;

4、程序条件,是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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