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如何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如何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如何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人民法院在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问题时,会将子女的利益作为首要的考量因素。
父母经济状况相差较大,离婚后子女的生活条件、生活环境可能会发生较大变化,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一方面要满足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要,又不至于给父母双方造成过重负担,使得各方权益得到均衡。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
(一)》第49条的规定,抚养费的数额主要根据以下3个方面确定,即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1)一般随母亲生活。
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判决子女随父亲生活:
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比如母亲患有艾滋病、梅毒等传染病或者患有严重的精神病等;
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三是,因其他原因,比如母亲的经济能力、生活环境对子女成长明显不利的,或者母亲的品行不端、对孩子有暴力行为,或者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亲自抚养子女的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父亲一方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母亲存在上述特殊情况时,法院肯定会将孩子判归母亲。
(2)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法院会尊重双方的合意。
(3)需要提示的是,一般抚养权纠纷均是在离婚纠纷中一并处理,而法院目前对于离婚诉讼的裁判态度更加谨慎和保守,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合意的情况下,离婚诉讼周期一般都超过一年,如果启动离婚程序时,孩子不满两岁,法院处理抚养权纠纷时,孩子很大可能已经满了两周岁,母亲此时的优势不再那么明显。
离婚男方不放弃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男方不放弃抚养权可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离婚男方可以放弃抚养权,但是需要给付女方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一)孩子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