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以合伙名义借钱怎么办
在合伙经营中,合伙人对外以合伙名义借债,该债务原则上由合伙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具体而言,债权人有权向合伙全体合伙人追偿,而合伙人之间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法定比例分担债务。
1、根据合伙协议约定
合伙协议中一般会约定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包括对合伙债务的承担。如果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有连带清偿义务。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位合伙人承担全部债务,由该合伙人再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2、法定情形下的连带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人的责任承担方式,则合伙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自动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连带责任的法律效果包括:
(1)债权人可要求任何一位合伙人承担全部债务;
(2)合伙人之间应当按照合伙协议或法定比例分担债务;
(3)出资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3、合伙人之间的内部责任
合伙人对外虽然承担连带责任,但在内部关系中,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分担债务。例如,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债务,或者约定某位合伙人不分担债务。
4、出资合伙人的有限责任
出资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不得向出资合伙人要求其以个人财产承担合伙债务。
5、合伙解散后的责任承担
合伙解散后,合伙人的债务承担责任仍然存在。合伙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直到债务清偿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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