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借条上的名讳,对方却人间蒸发,借款人却束手无策。当借款人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却找不到借款人,维权之路变得艰难。对于此类情况,借款人应采取以下措施:
1. 搜集相关证据
借款人需搜集借款合同、转账记录、借条等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若借贷过程中有短信、微信等聊天记录,也应予以保存。
2. 发出律师函
若经过多方打听仍找不到借款人,借款人可委托律师向借款人发出律师函。律师函中需明确借款事实、金额、还款期限,以及逾期后果等。
3. 公告送达
若借款人收到律师函后仍不予理会,借款人可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法院会通过公告的方式向借款人送达起诉状,并在相应期限内进行审理。
4. 缺席判决
若借款人在公告期间内未出庭应诉,法院可缺席审理并做出判决。借款人可凭缺席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借款人的财产或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5. 申请破产
若借款人资产少或无资产可供执行,借款人可向法院提出对借款人宣告破产的申请。破产后,借款人将被限制高消费行为,收入也将被清算还债。
6. 其他方法
若借款人仍找不到,且借款金额较小,借款人可考虑通过其他途径维权,如通过村委会、居委会等组织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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