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为14天,一般从进入被羁押看守所时起算。 公安机关必须在十四日内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包含在十四日以内。
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可以放出来
1、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为14天,一般从进入被羁押看守所时起算。公安机关必须在十四日内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包含在十四日以内。
2、延长刑事拘留期限为37天,其中检察院批准的期限为7天。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应当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机关需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将嫌疑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羁押日期从何时开始起算
侦查羁押期限的起算是从刑事拘留之日起计算的,未经刑事拘留直接逮捕的,从逮捕执行之日起计算。对被告人在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对此,各地在理解和执行上不一致,有的从刑事拘留之日起计算,有的是从宣布逮捕之日起开始计算。羁押期限为十七日。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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