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突然反悔,声称借钱是自愿赠予导致钱财无法追回,此类情况该怎么办?
在日常生活中,借贷关系非常普遍,但是借款人反悔,声称借款是自愿赠予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导致债权人钱财无法追回。那么,当借钱不是自愿赠予时,债权人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一、收集证据证明借款事实
债权人需要拿出借款合同、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如果没有书面证据,可以提供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
二、明确借款用途
借款人声称自愿赠予,往往是为了逃避还款责任。债权人需要明确借款的用途,例如用于生意周转、购房装修等。明确借款用途可以反驳借款人是自愿赠予的主张。
三、及时催收并保留证据
借款人反悔后,债权人应及时催收并保留催收证据,如短信、微信记录、催收函等。保留催收证据可以证明债权人主张权利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果债权人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五、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判决后,借款人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冻结借款人银行存款、查封借款人财产等措施,强制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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