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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监视居住后到检察院会怎么样(监视居住扣押哪些证件)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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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犯罪被监视居住交什么证件

涉嫌犯罪被监视居住的,应该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根据规定,在宣布监视居住决定时,应当告知被监视居住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监视居住次数是有限制吗

监视居住次数是没有限制的,只要符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建设居住就可以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固定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及遵守法定义务,并通过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通信监控等方式对其进行有效监视,并具有一定限制期限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与“偷窥”、“秘密跟踪”、“窃听”等行为毫无关系,而是指作为介于和逮捕之间的一种缓冲机制,监视居住可以起到对取保候审的补充作用和对逮捕的替代作用,有利于减少逮捕措施的适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被监视居住的对象及其家属,只有在正确认识何为监视居住的前提下,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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