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新员工和企业相互考察了解的时期,期间如果员工不胜任工作或企业无法提供合适的岗位,可以双方协商解约。这时,企业是否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成为争议的焦点。
一、试用期给赔偿让离职怎么办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因为以下原因:
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故意拖欠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则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试用期因工作能力不胜任被辞退
在试用期内,如果员工因工作能力不胜任被辞退,企业一般不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但如果企业在录用时隐瞒了影响员工胜任工作的相关信息,导致员工无法胜任工作,则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三、试用期因企业原因而解约
如果试用期内因企业原因而解约,如企业破产或关停,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为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试用期给赔偿让离职涉及到复杂的法律规定,员工和企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慎重对待。员工应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企业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劳动保障部门或法院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