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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刑事判拘役执行有何规定)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在刑事诉讼中拘役是批捕吗,拘役和逮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在刑事诉讼中拘役是批捕吗

不是,两者存在一定的区别:

1、性质不同:

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是我国刑罚主刑之一;

而逮捕是一种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2、执行条件不同:

拘役执行条件是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决后执行的;

而逮捕是在案件侦查或者审判阶段,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审判或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执行的。

3、适用对象不同:

拘役是适用与罪行较轻的犯罪份子;

逮捕是适用与罪行较重并可能做出逃避审判或者危害社会行为的犯罪份子。

4、法律依据不同:

拘役是依据《刑法》;

而逮捕是依据《刑事诉讼法》。

受害人不服未批捕的决定怎么办

作为受害人,法律没有明确赋予在这一环节的具体权利,只能向有关部门反映个人意见,了解不批准逮捕的理由是否有法律依据,但侦查机关对不予批捕的决定有争议的,可以提出异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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