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关于酌定不起诉后会有案底吗,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关于酌定不起诉后会有案底吗
酌定不起诉没有案底,不起诉就没有被判处刑罚,不会有犯罪记录,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是: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后立功的;
9、犯罪轻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较重而有立功表现的。
刑事案件法庭审判程序如何规定
刑事案件法庭审判程序,大体可以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
法庭程序是指人民法院采取开庭的方式,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在控、辩双方对证据、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开展辩论的情况下,依法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处刑,给予何种刑事处罚的活动。
开庭审理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制作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分别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中的出庭证人的证言部分,应当在庭审后交由证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证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开庭审判后,一般应当连续进行审判,但是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勘检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延期审理原因消失后,合议庭应再行开庭审理。
关于第一审程序的期限,《刑事诉讼法》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自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遇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
如遇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应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建议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可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因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而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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