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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传唤不告知原因可以不去吗(书面传唤与拘传的区别)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那传唤的地点都有哪些,不合理传唤的情形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那传唤的地点都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传唤的地点为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对传唤的讯问地点作了明确规定:

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但在实践中,异地传唤犯罪嫌疑人的现象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集中表现在对流动人口犯罪案件的侦办中,许多外地的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又回到了原籍,办案人员在需要传唤时,往往是通过邮局将《传唤通知书》邮寄过去,有的干脆打电话通知,要求其某年某月某日到本单位接受讯问。

由于缺乏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传唤不到案的问题比较突出。

口头传唤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口头传唤的适用范围是:

1.现场发现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

2、人民警察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

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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