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强拆已经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当遇到强拆时,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减少损失呢?如果您遇到以下情况:
明明已经给足了搬迁时间,但强拆队突然上门,东西还没搬走就被拆了;
强拆队在拆除时,损坏了屋内物品,造成了经济损失;
强拆队强拆后,没有按照约定给予搬迁补偿,导致无法正常生活。
那么,强拆东西没搬怎么办呢?怎么赔偿?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强拆东西没搬怎么办呢怎么赔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征收房屋时,应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搬迁时间,并提供搬迁费用和临时安置费。如果房屋征收部门在未告知被征收人或未提供搬迁时间、搬迁费用和临时安置费的情况下强行拆除房屋,被征收人可以依法要求行政赔偿。
赔偿金额的计算,可以参照《行政赔偿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搬迁费用的实际支出和临时安置费的合理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强拆东西没搬完怎么办
如果强拆队在拆除时,损坏了屋内物品,造成经济损失,被征收人可以要求强拆队赔偿。赔偿金额的计算,可以参照《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按照物品的实际价值和损坏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强拆后没给搬迁补偿怎么办
如果强拆队强拆后,没有按照约定给予搬迁补偿,导致被征收人无法正常生活,被征收人可以要求强拆队提供搬迁补偿。搬迁补偿的标准,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和搬迁费用的实际支出等因素综合确定。
遇到强拆东西没搬怎么办呢怎么赔偿的问题,被征收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申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