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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房屋土地(民法典设立居住权的房屋)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民法典中土地证上有名字是否有房屋的居住权,关于房屋居住权设立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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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土地证上有名字是否有房屋的居住权

土地证上有名字没有房屋的居住权。居住权是指对他人的房屋有拥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这个权利来自于房屋的所有者的设立,而不是土地证上面的名字。土地证上有名字只能说明土地的使用权归自己所有,如果已经转让了使用权的,应当及时去相关部门进行变更。《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北京买房户口纠纷律师费怎么计算?

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吗?

1、诉讼费不包括律师费。

2、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6条的规定,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而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显然,诉讼费不包括律师费。

3、同时,诉讼费是法院收取的,而律师费是律师(事务所)收取的,所以诉讼费也不可能包括律师费。

4、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但律师费一般是由委托方承担,除非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目前,我国已有一些法律规定一方的律师由另一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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