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匆匆,转眼间六年已过。当年借出的钱财,若对方一直不还,该怎么办呢?
一、六年不还的钱怎么办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债权要求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内不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如果借款超过六年未还,债权人已丧失通过诉讼途径追讨债务的权利。
二、协商还款
虽然法律诉讼时效已过,但债务关系本身仍未消亡。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与借款人达成还款协议。
协商过程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债权人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通话记录、短信聊天记录等。
三、债务豁免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考虑对债务进行豁免。例如,借款人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双方因其他原因达成和解。
债务豁免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确认。豁免协议生效后,债权人即丧失追讨债务的权利。
四、其他途径
除了上述方式外,债权人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讨债务:
寻求第三方介入:聘请律师、调解机构等第三方协助追讨债务。
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权人手中持有债务人的生效判决书或者仲裁裁决书,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需要指出的是,这些途径的成功率均有待商榷,且可能涉及一定的成本。债权人在采取相关措施前,应仔细权衡利弊。
六年不还的钱财,债权人已丧失通过诉讼途径追讨债务的权利。但债权人仍可通过协商还款、债务豁免或其他途径尝试追讨债务。在采取相关措施前,债权人应谨慎考虑,并保留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