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原告提起诉讼后,被告未在指定时间内出庭应诉的情况并不罕见。面对这样的情况,原告应该如何应对呢?
一、离婚起诉对方还没有到场怎么办
1. 申请公告送达
如果被告未在指定时间内出庭,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法院通过在报纸或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将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被告。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天即视为送达。
2. 缺席判决
如果被告经公告送达后仍未出庭应诉,法院可以依原告的请求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法院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3. 重新开庭
如果原告认为缺席判决不公平,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开庭。重新开庭是指法院撤销缺席判决,重新审理案件。被告可以参加重新开庭并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二、离婚起诉对方还没有到场怎么办-被告下落不明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原告无法通过正常途径送达起诉书,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告查找。公告查找是指法院通过在报纸或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查找被告的下落。公告发布之日起满60天,仍无法找到被告的,法院可以依原告的请求缺席判决。
三、离婚起诉对方还没有到场怎么办-被告拒绝出庭
如果被告收到传票后故意拒不出庭,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是指法院通过警力将被告带到法庭接受审理。
以上就是离婚起诉对方还没有到场的三种常见处理方式。原告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及时向法院咨询并选择适当的应对措施,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