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无法调和的矛盾,导致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自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之日起,有一个月的调解期。如果在此期间双方未能调解和好,法院将依法判决准予离婚。那么,离婚起诉一个月调解期过了怎么办?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离婚起诉一个月调解期过了怎么办
如果离婚起诉一个月调解期过了,双方仍未达成和解,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双方当事人应当持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夫妻关系即正式解除。
2.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一方未出庭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此案。在开庭审理前,法院会再次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
二、离婚起诉一个月调解期过了还能撤诉吗
如果在离婚起诉一个月调解期过了之后,原告反悔想要撤诉,可以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法院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将裁定准许撤诉。
三、离婚起诉一个月调解期过了还能申请中止吗
如果在离婚起诉一个月调解期过了之后,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无法继续参加诉讼,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诉讼。法院经审查符合中止条件的,将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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