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现实中有些夫妻在离婚时存在安置房,这可能会给财产分割带来一定复杂性。本文将针对“离婚了但是有安置房怎么办”的问题展开解答。
一、离婚了但是有安置房怎么办
离婚时,有安置房的,具体处理方式需根据安置房的性质和取得方式来确定:
1. 购买的安置房:如果安置房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购买方式取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根据夫妻双方对安置房的贡献度、实际需要等因素进行分割。
2. 单位分配的安置房:如果安置房是夫妻一方因工作单位分配而取得的,则该安置房属于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 拆迁安置的安置房:如果安置房是夫妻双方因房屋拆迁而取得的,则该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割。
二、离婚如何分割安置房
1.夫妻协商分割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对安置房进行分割,协商内容可以是实物分割、变卖折价分割或补偿款分割。
2.法院判决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和相关事实作出判决,分割安置房。
三、离婚有安置房的相关问题
1.安置房户口问题
离婚后,安置房的户口归属根据房屋所有权确定。如果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户口可以根据夫妻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进行迁出或保留。
2.安置房贷款问题
如果安置房尚未还清贷款,离婚后需要对贷款债务进行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由一方继续还贷,或共同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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