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效力,只有在合同双方都签订了之后才会生成法律效力,且劳动仲裁调解书在送达之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不发生法律效力,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的,若是有一方违约的,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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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效力有多大?
由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仲裁调解书是仲裁程序的终局生效文书,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生效。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如果义务人不履行义务,可以凭生效的劳动仲裁调解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当事人在签收之前反悔,那么仲裁委员会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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