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应当自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离婚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30日届满后,当事人未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离婚证拿到后,婚姻关系即解除。
一、离婚证怎么办不需要冷静期——详解离婚登记流程
1.申请资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诉讼材料(诉讼离婚);
2.申请办理:携带资料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3.受理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进行材料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4.冷静期:受理后,婚姻登记机关会给当事人一个30天的冷静期;
5.领取离婚证:冷静期满后,当事人未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二、离婚证怎么办不用冷静期——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无需冷静期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的冷静期,适用于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即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申请的;一方被宣告死亡或者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另一方提出离婚申请的;一方重婚,另一方提出离婚申请的;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另一方提出离婚申请的;双方已经分居满一年的,一方提出离婚申请的;有其他重大过错的一方,提出离婚申请的。
三、离婚证怎么办不用冷静期——诉讼离婚无冷静期
若夫妻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即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不受冷静期限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除了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或存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情形的情况,离婚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无需经过冷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