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在仲裁裁决生效后对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是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而且仲裁裁决实行的是一裁终局制,对仲裁裁决不能上诉,但是,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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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没有强制执行力吗?
仲裁裁决有强制执行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仲裁法》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不服仲裁机关裁决如何写诉状?
不服仲裁裁决的起诉状应居中写标题,结尾需载明受诉法院的名称、具状人的签名和日期,正文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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