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裁决书是法院对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的终止所作的判决书,对双方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如果离婚裁决书丢失,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补救。
一、法院离婚裁决书丢失怎么办
1. 向原审法院申请补发: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9条的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致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丢失的,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补发。
申请补发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离婚裁决书丢失证明(如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申请书。
2. 重新诉讼:
如果无法通过补发的方式解决,当事人还可以选择重新提起诉讼。但需要注意,如果离婚生效已满一年,则不能再次提起诉讼。
二、离婚裁决书丢失影响再婚吗?
丢失的离婚裁决书会对再婚造成影响。
根据《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再婚必须有离婚证,或者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如果离婚裁决书丢失,当事人需要及时补办或重新诉讼,才能满足再婚的法定条件。
三、离婚裁决书丢失后如何证明离婚状态?
如果离婚裁决书丢失,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离婚状态:
1. 调查令: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法院档案室的离婚裁决书影印件。
2. 证人证言:当事人可以找寻当时参与离婚诉讼的证人,出具证言证明离婚事实。
3. 公证书:当事人可以向公证处说明离婚情况,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证明离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