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辞职30天不离职的,职工可以补充书面辞职报告,30天后离职,未经单位批准。
单位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或者扣除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押金、赔偿金、未加班工资等,从离职开始,劳动仲裁期限为一年。具体的辞职方式有两种:
1、正常辞职时,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辞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第31天即可离职。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2、立即辞职,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未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可以立即离开,无需用人单位的批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工资、经济补偿(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