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工作场所、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属于工伤认定范畴。工伤认定程序是必要的程序,是工伤索赔的依据。工伤认定后一年内(自收到工伤认定之日起计算)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不得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期限。
2、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确定工伤认定后,通常会采取以下措施:
(1)在收到认定书后15日内对工伤认定结果提起行政诉讼,并可通过一审、二审拖延时间。(是否提起行政诉讼是其权利,最终能否计算工伤,由法院确定。
(2)收集和销毁用人单位无效的证据,如手中的劳动合同、工号牌、工作服等收缴销毁后隐藏。
(3)与您协商也可以直接终止劳动合同。因此,在此15天内(用人单位收到工伤认定之日起),您应先收集劳动合同、工号牌、工作服等证据,并注意其动向。
3、劳动能力鉴定是双方(用人单位和您)对工伤鉴定本身无异议的下一步法律活动。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无具体时间限制,但越早对您越有利。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台后一年内,双方也可以对鉴定结果进行鉴定。
4、只有在工伤认定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后,才能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再申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