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违约情形,房屋租赁合同上具备的基本内容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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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违约情形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房租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5)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6)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租房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是多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
法律没有直接规定违约金的上限。
没有最高限额,但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是不妥的,违约金过低,弥补不了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违约金过高,既不严肃也不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可见,没有上限的违约金,却有明显的调整空间,使违约金的落实更具操作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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