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容易,还钱难。这句话体现了借贷双方的矛盾心态。借款人总是希望款项到手,至于还款则能拖就拖。而作为债主,巴不得借款人早点将钱还上。那么,借款三年不还两千块钱,债主应该怎么办呢?
一、三年不还两千块钱怎么办
如果借款人三年没有归还两千块钱,债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协商解决
债主可以尝试与借款人协商,了解对方不还款的原因。如果对方确实有困难,可以适当延长还款期限,或者分期偿还。
2、催收
如果协商不成,债主可以采取催收措施。可以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催收,也可以上门催收。催收时,债主应当注意方式方法,避免激化矛盾。
3、起诉
如果催收无果,债主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法审理案件,如果借款人确有还款能力却拒不还款,法院会判决其偿还欠款。
二、借钱不还三年超过诉讼时效了吗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期限,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将丧失胜诉权。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三年不还两千块钱,债主起诉时仍未超过诉讼时效。
三、欠两千块钱不还会坐牢吗
欠债不还不会坐牢。只有在借款人恶意拖欠,且经催收仍拒不还款的情况下,债权人才可能会以诈骗罪起诉对方。情节严重的,借款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
借款三年不还两千块钱,债主可以采取协商解决、催收或起诉等方式追讨欠款。需要注意的是,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诉讼时效,债主将丧失胜诉权。如果借款人恶意拖欠并经催收仍拒不还款,债权人可能会以诈骗罪起诉对方,此时借款人就有可能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