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军婚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成为双方协商的重中之重。那么,军婚离婚时,孩子归谁呢?
一、军婚离婚怎么办孩子归谁?
按照我国《婚姻法》和《军婚条例》的相关规定,军婚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需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孩子的年龄及健康状况:年幼、身体状况较差的孩子,一般会优先判给母亲。
2. 抚养能力:包括经济能力、教育水平、生活环境等,具有较强抚养能力的一方将更有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3. 双方过错行为:有婚外情、虐待儿童等过错行为的一方,将不利于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4. 孩子的意愿:对于满8周岁的孩子,法院会适当考虑其个人意愿。
二、军婚离婚期间,属于现役军人的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如何探视?
现役军人离婚后,如果孩子归另一方抚养,现役军人一方仍有探望孩子的权利。探视方式可以协商确定,也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执行,一般包括:
1. 定期探视:在约定的时间内,现役军人一方可以探视孩子。
2. 临时探视:在现役军人休假期间,可以随时探视孩子。
3. 委托探视:现役军人一方无法亲自探视时,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探视。
三、军婚离婚,属于现役军人的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根据《婚姻法》和《军婚条例》的规定,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现役军人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也需要承担抚养责任,并每月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的数额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没有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申请裁决。法院裁决抚养费的数额时,会综合考虑现役军人一方的收入水平、生活开支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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