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予立案的裁定书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当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起诉的条件,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肯定不能立案,对法院不予立案的裁定书有争议的,可以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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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予立案的民事裁定书有法律效力吗?
法院不予立案的民事裁定书符合法律规定就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裁定书与执行裁定书有什么区别?
民事裁定书与执行裁定书的区别是:发起的主体不同;出具的意义不同;法律效力不同。民事裁定书,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文体。执行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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