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的解除涉及到法律程序,其中一个重要环节便是离婚证的办理。离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解除的法律凭证,也是办理相关手续(如再婚、财产分割等)的必要文件。那么,当夫妻关系解除后,不是亲人的双方应如何办理离婚证呢?
一、不是亲人怎么办离婚证
当夫妻关系解除后,双方已非亲人关系。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离婚,可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办理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 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2. 结婚证
3. 离婚协议书(双方自愿离婚且对财产、子女抚养等事项协商一致的)
办理流程如下:
1. 提交申请,填写离婚申请表
2. 民政局受理后,确认材料齐全有效
3. 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确认
4. 民政局审查离婚协议书,无异议后颁发离婚证
二、非近亲属离婚维权
如果夫妻双方不是亲人关系,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审查双方的婚姻关系、子女抚养等方面的事实,并出具判决书。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可凭借判决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三、同居关系解除后办理离婚证
同居关系不是婚姻关系,所以同居关系解除后,无法直接办理离婚证。如果同居期间生有子女,且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可到公证处办理子女抚养权公证。公证后,可凭借公证书办理户口迁出或变更手续。
不是亲人办理离婚证涉及不同的情况。当夫妻双方同意离婚时,可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居关系解除后,无法直接办理离婚证,但可通过公证方式确定子女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