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成立的时间如何确定?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
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以上视为签订的合同不成立。
购房合同在什么条件下不成立
购房合同不成立的条件是:
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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