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工伤事故时,除了工伤赔偿外,受害人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陪护费。陪护费与工伤赔偿是否可以一起主张,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
一、陪护费和工伤赔偿在一起吗?
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生活照料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申请陪护费。陪护费标准为工伤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需要注意的是:
陪护费的申请需要在受伤后30日内提出。
陪护费的发放期限不得超过伤愈前的停工留薪期。
陪护人员一般为工伤职工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人。
二、陪护费如何计算?
陪护费的计算方法为:
陪护费 =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 陪护天数
例如,张某在工伤事故中受伤,停工留薪1个月,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则张某可以申请的陪护费为:
8000 × 50% × 30 = 12000元
三、工伤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工伤赔偿的范围包括以下项目:
医疗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交通费
护理费
营养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残疾职工生活补助金
康复费
交通费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